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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力聚蒸汽锅炉免监检的回复

国家质检总局官方网站上对于水容积小于30L的蒸汽锅炉是否需要监检的问题进行了明确回复:

全文如下:

问: 总局领导,请问按照《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》制造的并且水容量小于30L的蒸汽发生器是否需要到当地质监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手续,司炉工是否需要有证,是否需要按照锅规要求进行定期检验?

答: 按《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》规定,设计正常水位容积小于30L的蒸汽锅炉不属其监察范围。不需办理使用登记、定期检验。

原文链接:http://tzsbaqjcj.aqsiq.gov.cn/gzly/lyhf/201308/t20130819_372754.htm

力聚蒸汽锅炉的水容量只有26~28L,属于不需要监检的蒸汽锅炉。

免监检的蒸汽锅炉有以下好处:

1、比家用热水器还低的水容量,物理原理保障安全。2、免去跟政府部门打交道的手续。3、可放楼顶、地下室、绿化带。4、不用专门的持证司炉工,节省运行成本。

文章来源:蒸汽锅炉http://www.zqboiler.com,转载请注明出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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